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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用劳动聘用人员26人公告返回公招列表 >>

2023-08-23
  为满足我院用人需要,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教育、卫生健康系统省属高校、医院劳动聘用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冀人社规〔2020〕5号),我院结合2023年招用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拟面向社会招用劳动聘用人员26名。现制定招用公告如下:
  一、招用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6年,是隶属于河北省教育厅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河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河北省优质高职院校、河北省高职“双高”计划项目建设单位、国家机电行业骨干院校、全国机械行业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优秀职业院校、全国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河北省装备制造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京津冀现代制造业职教集团”副秘书长单位、高等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基地。与邢台学院、邢台市装备制造行业协会共建“邢台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培养应用技术型本科人才。
  学院占地面积近800亩,固定资产6.4亿元,面向全国招生,在校生1.5万人,开设有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数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智能焊接技术、建筑工程技术、软件技术、大数据与会计、休闲体育等46个专业,涵盖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财经商贸等8个领域,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重点建设专业5个,全国机械行业特色专业3个,河北省示范专业2个,河北省教育行业标准贯标样板学校专业2个,形成了以装备制造专业群为龙头,相关专业群协调发展的“工科为主、文管兼备”的办学格局。
  二、招用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招用,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招用。
  三、招用方式
  本次招用采取单位招用方式。
  按照制定招用方案、发布招用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招用人员公示、办理招用手续、订立劳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用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2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22日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用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3年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拟招用劳动聘用人员26名,具体招用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用劳动聘用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设置。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8月22日。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招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用岗位。
  五、招用程序
  通过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hbjd.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用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考生须网上报名、电子邮箱报名同时进行。
  (1)网上报名+电子邮箱报名:考生在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进行网上报名,并将《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用劳动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考生信息一览表》(附件3)、《院校评价意见》(附件4)或《单位评价意见》(附件5)、本人简历、有效身份证、各阶段取得的毕业证及学位证、主要业绩佐证材料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hbjdrsc@vip.sina.com),邮件主题:岗位+姓名+专业。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22日—9月1日。
  (3)联系人:周老师
  (4)联系电话:0319-8769897
  2.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发现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招用资格。
  为加强师德考核,需对考生进行单位评价,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所在学校院系党组织及导师评价意见(附件4);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同行专家评价意见(附件5);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原学习或工作单位评价意见,并将上述各类证件和评价意见的电子扫描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核。人事处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用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用计划。
  5.准考证发放。由考生通过学院官网自行下载打印,具体下载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高等教育理论、教育心理学,以及师德师风、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等内容。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及排名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经审核后,在学院官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用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相关信息将提前在学院官网公布。
  3.面试方式。面试以专业测试+答辩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师德师风、专业能力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职业技能。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排名在经审核后,当天在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张贴和学院官网公布。
  专业测试根据招用岗位的不同而不同,以试讲或技能考核的方式组织考核。
  (1)试讲。试讲主要通过课堂讲授考察其专业理论知识掌握情况、语言表达能力、板书和课堂组织等教师基本素质方面的综合表现。试讲形式为课堂板书讲授,要求应聘人员提前做好试讲准备。
  (2)技能考核。根据不同的招用岗位,加试不同类型的技能考核。
  4.资格复审。面试前,学院人事处将对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有效身份证件、各阶段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阶段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上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近年来的学术论文、科研业绩、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面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招用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招用人选,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招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用条件的取消其拟招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招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招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招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被招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招用,不合格的,取消招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学院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用信息,公布招用过程中的面试成绩及排名、专业测试成绩及排名、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9-8769897(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9-8769889(学院纪检监察处)
  附件: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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